大连公积金 > 大连公积金新闻

大连公积金

大连**两用房不能提取公积金

2017-06-15 16:51

1.**非住宅性质房屋,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?

答:**非住宅的房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。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: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、冻结的;**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**两用房及偿还**两用房贷款本息的;以赠与、继承、分割、合并、**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;偿还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。

2.房屋贷款还清后,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?

答:贷款清偿完毕后,不能凭已还清的借款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;但如果有其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情形,仍可以提取。

3.私营企业给员工缴纳公积金,需带什么资料**单位新**手续?

答:按要求填写《住房公积金**登记表》(一式三联)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**:《住房公积金**登记表》、**申请书、营业执照副本(单位成立的批文)及其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、单位工资手册(缴交人员明细表)、介绍信及其他相关手续。

4.从大连单位辞职后一直在外地工作,现单位没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,怎么进行托管?必须本人**吗?

答:经办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的《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》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到单位公积金**办事处**托管业务。可以委托他人**托管手续。

5.住房公积金原来托管到“市本级住房公积金托管户(工)”,*近找到了新工作后,怎样**托管解除?

答:职工需持新单位介绍信或加盖新单位预留印鉴的《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》及托管单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办事处**转移业务。

6.**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需提供哪些资料

答:职工本人持加盖并出和并入单位预留印鉴的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申请表》、并出职工账户和并入职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卡(密码)到并出单位**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**并户业务。

7.单位不给缴住房公积金,怎么办?

答:单位违反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未**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未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,属于违法行为,职工可以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市住房公积金稽查支队)投诉、举报。投诉举报电话:0411-82805181